江苏省民政厅表示,“十二五”期间,将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困难群众实行动态管理保障。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583元和518元,居全国各省区第二位。46%的涉农县(市、区)实现了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城乡一体化率全国领先。
接下来,江苏的基本民生保障机制将更加健全。《江苏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提出,未来五年江苏的底线民生保障计划是:依托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其他社会救助制度,对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特困人员和遭受重大疾病、突发灾害的家庭给予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主要指标:逐年提高低保标准,到2023年,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低保对象核查认定准确率达到99%以上;符合规定的重点医疗救助对象自费医疗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封顶线达到当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的50%以上,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步结算,实现全覆盖;到2023年底,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救助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