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嘉兴低保标准调整了。
从全市精准扶贫“回头看”工作暨社会救助数字化平台建设推进会上获悉,为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高生活水平,根据《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103010和市政府办《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结合我市实际,
2023年8月1日起,我市进一步加强居住保障。市本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810元/人月调整为860元/人月,特困人员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16187元/人年,并及时启动困难物价补贴。
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市已发放低保和专项扶贫资金1.09亿元,物价补贴27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