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提高了!
新罗区低保标准从每月630元提高到722元。
每个月涨92元,一年下来就是1104元!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因家庭成员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是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道保障线”体系为基础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近日,龙岩市人民政府公布了2023年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特困人员供养标准都有所提高!
2023年1月1日起,各县(市、区)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新罗区722元,永定县、上杭、漳平市659元,武平、长汀、连城县596元。城市低保平均补助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保障标准的60%;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助水平为:新罗区人均月补助提高到不低于320元/月,永定县、上杭、漳平市提高到不低于290元/月,长汀、武平、连城提高到不低于260元/月;2023年1月1日起,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半护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由120%提高到185%,全护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由120%提高到220%。
具体标准如图所示:
对此,边肖电话询问了新罗区民政局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龙岩市自2023年1月1日起,新罗区农村低保标准为每户每年7560元(630元/月),人均月补助提高到不低于280元。永定县、上杭县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年6960元(580元/月),人均月补助提高到不低于260元。漳平市、武平市、长汀县、连城县农村低保标准按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70%确定。其中,漳平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户每年4920元(410元/月),人均月补助提高到不低于235元;吴县、长汀、连城三县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户每年4560元(380元/月),人均月补助提高到不低于230元。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贫困人口供养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县(市、区)城乡低保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42%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