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自7月1日起,我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高。
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标准将再次提高。
我市城乡低保和特困救助供养标准有所上升。具体是什么情况?
这一标准提高后,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66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54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900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护理标准两部分。其中:基本生活标准按照城乡低保标准的150%执行;护理标准中,生活自理、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的贫困人口分别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1/6、1/3执行,即每人每年2292元、3820元、7640元。
哪些人可以申请低保?
《东营市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规定,低保待遇由户籍状况、家庭收支、家庭财产等确定,是确定低保待遇的基本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认定范围包括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员。
低保申请材料须提交身份证,并签署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以单独享受低保的个人名义,认定范围为低收入家庭中由家庭供养、无法单独成家立业的重度残疾无业成年人。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倍,家庭财产符合当地低保标准的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的家庭。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的一级、二级残疾人。与家人分离、在宗教场所居住满3年、收入和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低保标准的宗教教职人员。
流动人口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在居住地申请低保: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均持有当地合法有效居住证一年以上;2.已签订劳动合同,自申请之日起合同期限未执行满1年的;3.在居住地连续缴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1年以上,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缴费年限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间。
扶持贫困人口需要哪些程序?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特困人员需为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法履行义务的,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贫困人口中的未成年人,年满16周岁后仍在接受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的,可继续享受贫困人口救助供养待遇。
特困人员供养形式: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形式分为居家分散供养和地方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穷人依法享有选择自己的援助和支助形式的权利。有生活自理能力的,鼓励其在家养老;被认定为完全或者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应当优先提供集中供养服务。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内容主要包括提供基本生活条件、照顾生活不能自理者、提供疾病治疗和办理丧葬事宜。为集中供养人员提供住宿、服装、袖珍莫
2023年,我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护理标准两部分。一、基本生活标准:城镇每人每月999元,农村每人每年8850元。二、照顾标准:生活自理、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每人每年2292元、3820元、76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