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提供就业岗位(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创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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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郭航报道

“不好好学习,以后只能上技校。”

“好好学习,将来争取技校技能。”

曾几何时,职业教育是一部分人不得已的选择,而现在,它已经成为更多人心甘情愿的选择。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用于1500多万职工的技能提升和转岗培训。003010已确定具体措施,呼吁推动职业院校扩大培养规模。103010提出要“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发展高质量职业培训”。这些都对职业院校开展城乡各类劳动者培训提出了根本遵循和新要求。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等14个部门联合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到2023年,职业院校每年大规模承担资助培训;每年开展各类职业培训达5000万人次以上;重点培育一批校企共建的高水平实训基地、企业孵化器和企业大学。

03010确定的行动目标是,到2023年,使职业院校成为就业创业培训的重要阵地,基本形成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职业教育办学格局。职业院校每年大规模承担补贴培训;重点培育一批校企共建的高水平实训基地;建设一大批培训资源库和典型培训项目,培养一大批能同时承担学历教育和培训任务的教师。

此外,人社部、教育部近日发布《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2019—2023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推动技工院校纳入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引导技工院校扩大招生规模。

以前技工院校都是人社部门主管,分别发布招生通知。毕业后主要发放的是技校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往往没有教育部门颁发的学历证书。人社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通知意义重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做好技工院校扩招的宣传动员工作,引导未进入高中阶段教育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到中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技工学校学习;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高中毕业生、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社会群体报考高职院校(含高职院校附属技师学院);支持技工院校招收更多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工作者接受职业教育培训。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表示,推动职业院校敞开大门,广泛开展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培训,不仅有利于支持和促进就业创业,也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校办学能力。这是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内容,必须高度重视,加快推进。

实施“互联网培训”模式。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越来越意识到,人生成功的路有很多,不仅仅是考大学的路,还有选择一门技术的路,可以通过努力实现自己的人生梦想。选择技能培训意味着毕业后就业,“受欢迎”程度持续上升。

103010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行动措施:广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积极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培训,大力开展

至于具体措施,《行动计划》要求,要广泛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结合学校专业优势,以岗位技术规范为标准,注重技术和知识的更新调整,加强困难企业职工培训。支持职业院校服务中国企业“走出去”,积极开展涉外培训。鼓励职业院校积极开发面向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农民工、去产能分流人员、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培训项目。

对于失业人员,职业院校可以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妇女等群众组织对接,针对长期失业青年、农村留守妇女、大龄失业人员,开发开发周期短、需求量大、就业容易的培训项目。

003010还指出,职业院校要积极与行业企业共建一批实训资源开发中心,针对重点人群、新技术、新领域开发一批重点实训项目。积极开发微课、海量开放网络课程、VR(虚拟现实技术)等数字化培训资源。突出“短、平、快”的特点,探索实施“互联网培训”模式,通过智慧课堂、手机APP(应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碎片化、柔性化、实时化的培训。鼓励职业院校通过“企业学区”、“移动教室”、“大篷车”、“小马扎”等方式,把培训送到车间、送到百姓家门口。

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补贴培训。

师资方面,《关于做好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职业院校教师定期到企业参观实践制度,鼓励教师参加企业培训、技术研发等活动。充分利用

学校实习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型企业等,对专业教师进行针对性培训,培养一大批适应“双岗”需要的教师,使教师能驾驭学校、企业“两个讲台”。健全职业院校自主聘任企业兼职教师制度。鼓励职业院校聘请劳动模范、能工巧匠、企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等担任兼职教师,承担培训任务。

《行动计划》也对职业院校开展培训的激励政策作了规定,支持职业院校开展补贴性培训。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与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挂钩。对承担任务较重的职业院校,在原总量基础上及时核增所需绩效工资总量。指导职业院校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搞活内部分配,在内部分配时向承担培训任务的一线教师倾斜。允许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鼓励支持职业院校按同类专业(群)组建培训联合体,互聘教师开展培训。

此外,文件提出,要完善职业院校培训工作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对职业院校开展培训工作进行评估和督导,落实督导报告、公报、约谈、限期整改、奖惩等制度。

全力抓好贯彻落实

需要指出的是,近年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全面建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社会吸引力不断增强。但是,职业院校开展学历教育和培训“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现象普遍存在,面向社会开展培训还存在学校和教师的主动性不高、课程及资源不足、针对性和适用性不够、教师实践教学能力不强等问题,仍然是职业教育发展的薄弱环节。

为贯彻落实好《行动计划》,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表示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细化落实方案。要求各地制定好落实方案、年度计划,逐级分解任务、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定时间表和任务书,并定期将本地区职业院校开展培训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教育部。

加强督查指导。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专家委员会,对各地、职业院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对典型做法和有效经验及时总结、积极推广。

注重研究宣传。开展职业培训相关项目研究,分行业领域、分培训对象做好培训数据采集。收集和宣传职业院校开展培训工作的优秀案例和典型培训项目,引导各地、各职业院校全面做好职业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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