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的兴衰取决于人民的觉悟,而这重在开阔眼界、激活思想,以及树立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外蒙古独立是指20世纪上半叶,在苏联和日本的援助和部分支持下,外蒙古最终脱离中国,恢复主权的历史事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外蒙古包括现在的蒙古和唐努乌梁海地区。今天,外蒙古的大部分属于蒙古。唐努乌梁海地区先后被苏联和俄罗斯控制,另一部分并入蒙古人民共和国。
蒙古高原自古以来就是蒙古人生活和繁衍的地方。13世纪初,蒙古首领成吉思汗统一了这一地区的所有蒙古部落,建立了蒙古帝国。后来忽必烈建立了元朝,包括中国大部分地区,蒙古高原,外满洲等等。明朝时期,蒙古残余势力重返长城,维护北元政权,与明朝作战。后来满族统治者与漠南蒙古(即内蒙)诸部结盟,进入中原,建立了清朝。漠北和磨溪的其他蒙古部落逐渐成为清朝的臣民。
蒙古各部与清政府的关系是不同的。或者嫁给满族统治者,或者武力征服。在清朝,蒙古分为由官员统治的内蒙古和由扎萨克统治的外蒙古。外蒙古分为内扎萨克蒙古和外扎萨克蒙古。乃萨克蒙古更早依附于清朝,多与皇室联姻,后来成为内蒙古自治区的主体。外扎萨克蒙古人在清军征服准噶尔时多被依附或被迫投降,地位在内扎萨克之下。内蒙古和外蒙古的概念出现在晚清的官方文献中。内蒙一词指的是内蒙扎萨克的49个旗,外蒙古一词指的是喀尔喀则的4个旗(有时包括科布、唐努梁海)。
从16世纪开始,沙俄就开始经营西伯利亚,并开始与外蒙古地区进行交流。727年,中俄签订《布连斯奇界约》、《恰克图界约》(合称《布连斯奇条约》),确认蒙古归清朝管辖。另一方面,俄国在恰克图和外蒙古获得了贸易特权。1854年,东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耶夫说,“一旦中国发生政变,就不应允许中国新政府将其权力扩展到蒙古。在这种情况下,蒙古应该受到俄罗斯的保护”。俄国与清政府签订不平等条约大多含有俄国在蒙古利益的条款。这一时期,俄国竭力与蒙古各部进行经济、文化和军事交流。
首次宣布独立
宣彤三年(1911年)七月,外蒙古独立始作俑者吐谢图可汗的杭达道尔吉亲王率团访俄,并得到俄军支持。辛亥革命后,清朝统治逐渐瓦解,杭大多吉等人认为时机已经成熟。11月30日,俄蒙军队包围库伦衙门,解除清军武装,护送库伦三多一行出境。12月,杭达多吉、车林其米特等王公喇嘛在库伦宣布独立,立外蒙古第八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为皇帝,建立“大蒙古”政府。12月28日,哲布尊丹巴在库伦登基,自称“太阳的皇帝”,拥有同样的称号。这种独立不被当时的清政府和后来的民国政府承认。
第二次宣布独立
1919年,牧民苏赫巴托尔和乔巴尔桑向共产国际寻求帮助,建立了独立的蒙古。1920年,在列宁的帮助下,苏克-巴索尔和乔巴尔桑组建了蒙古共产党,即蒙古人民革命党。1919年,东西伯利亚的沙俄残余势力谢苗诺夫(谢苗诺夫)和巴兰费德弗努尔根斯特尔伯格(恩钦)与布列哈特木京、呼伦贝尔和外蒙古的人一起,打着民族自决的口号,驱逐了滞留在外蒙古的中国官员
1921年7月11日,外蒙古建立了亲苏联的君主立宪制。北京政府命令张收复外蒙古。张只是敷衍,却没有出兵蒙古。11月25日,外蒙古建立“人民革命政权”,1922年与苏联缔结《苏蒙修好条约》。北京发表声明谴责外蒙古企图分裂中华民国,不承认其独立。
1923年1月26日,孙中山与企图武力夺取北洋政权的苏联代表岳飞在上海秘密发表《孙文越飞宣言》,同意苏军留守蒙古。
1924年4月17日,蒙古君主哲布尊丹巴活佛驾崩。1924年5月31日,北洋政府与苏联签订的《中苏解决悬案大纲协定》不承认蒙古独立。
1924年11月26日,在苏联第三国际的支持和行动下,蒙古人民党宣布废除君主立宪制,成立蒙古人民共和国,首都为库伦,城市名称改为乌兰巴托,以1911年为独立时代,允许苏联驻军。但当时的中、英、美等主要国家都不承认。
形式独立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为继续取得协约国对中国战区的支持,并防止苏联扩大新疆伊宁事变,协助中共,不在东北撤军,1945年8月14日,经过与苏联两个多月的谈判,中华民国政府终于作出妥协。宋子文、王世杰在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授权下与苏联政府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号,约定“苏联出兵打败日本后,尊重东北在苏联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干涉新疆内政;在不援助中国共产党的条件下,允许根据公正的公民投票结果决定是否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宋子文拒绝签字,并辞去外交部长职务。最后,条约由王世杰签字。同日,中苏两国外交部互换照会。
针对这份照会,杜鲁门给蒋中正发了一份电报,说:“我要求你们执行雅尔塔协定,但我没有要求你们作出协定以外的让步。”这意味着蒋中正放弃了中国对蒙古的宗主权。王世杰回国后说,这个条约可以保证中苏和平三十年,于是在8月24日,由孙克主持的日立法院以95票赞成,4票反对(起立表决)通过了《中苏友好同盟条约》。
10月20日,外蒙古举行全民公决,中国政府派雷前往视察。雷张法被蒋中正下令“不得与外蒙古当局进行任何交涉”;关于投票,雷“只
宜细心观察,但不得干涉或发表任何声明”。外蒙人民“在政府人员监督之下,以公开之签字方式表示赞成与否”,投票结果显示,100%的公民赞成外蒙古从中国独立出去。1946年1月5日,中华民国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独立。
2月13日,国民政府与蒙古建立外交关系。从此,中国失去了对外蒙的控制权。
曾任中华民国驻联合国代表的蒋廷黻认为: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与五十年前大清帝俄同盟条约太相同了。条约及换文,就全体看起来,是极有利于苏俄的,简直可说是片面的、不平等的。苏俄如严格遵守这条约及换文,于苏俄只有利而无害。任何公平的研究员,不能避免这个结论。”
中华民国外交部在1949年11月7日《与苏联断绝邦交之声明》中称,《中苏友好同盟条约》签订后,中国政府一向恪守该条约产生之一切义务,但是苏联却违反条约,支持中国共产党。苏联屡次违约,但国民政府却“为顾虑美国关系,迟未采取动”。1950年苏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署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而废除了《中苏友好同盟条约》。1952年,中华民国向联合国控告苏联违反《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中“不援助中共”等条件,联合国大会2月1日以25票赞成,9票反对,24票弃权,通过联合国大会505号决议谴责苏联,是为“控苏案”。
1952年10月13日,蒋中正在国民党的中央会议上,沉重地检讨说:“承认外蒙独立的决策,虽然是中央正式通过一致赞成的,但我本人愿负其全责。这是我个人的决策,是我的责任,亦是我的罪愆”。蒋还称,放弃外蒙古“实在是一个幼稚的幻想,绝非谋国之道”;蒋中正还表示自己“对总理、对革命、对国家和人民应该引咎自责”。1953年2月20日美国总统艾森豪对国会正式否认雅尔塔秘密协定的存在,中华民国政府2月23日宣布《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失效,从而不承认外蒙古的独立,并下令把外蒙古重新纳入中华民国的版图之内。2月25日,外交部正式废除《中苏友好同盟条约》。
2012年5月21日,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发表新闻稿,表示“民国35年我国宪法制定公布时,蒙古(俗称外蒙古)独立已为我政府所承认,因此,当时蒙古已非我国宪法第4条所称的‘固有之疆域’。”
目前官方已不再发行“中华民国全图”,台湾市面上所发售的中国地图和世界地图,均已将外蒙古排除在中国之外作为独立国家标示,教科书亦然。包含外蒙古在内的《中华民国全图》(秋海棠版)则已少见,民间也早就普遍视外蒙古为主权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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