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民政局商丘市财政局商丘市扶贫办
关于在2023年提高最低生活标准
关于特困人员财政补助水平和供养标准的通知
为进一步巩固扶贫成果,做好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现通知如下:
适当提高2023年城乡低保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570元,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4260元。
城市低保月人均财政补助不低于286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财政补助不低于178元。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护理标准。
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
农村贫困人口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620元;
城市贫困人口救助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42元。
贫困人口护理标准按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2023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号文件(商政办〔2023〕73号)执行,分散贫困人口护理资金可发放给其协议护理员。
新的财政补助水平和供养标准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城市低保资金按月发放,农村低保资金和特困人员供养资金按季度发放,每季度首月10日前发放到位。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月发放。第一季度投标资金应于2023年3月底前支付。
财政部门要将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上级补助资金,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要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积极消化历年结余资金,市财政局、民政局在拨付资金时扣除结余资金。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将加大对各县(区)预算执行、结余和资金拨付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通报资金拨付情况和资金拨付进度。
从河南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23年起,河南省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提标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57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4260元,惠及全省314万城乡居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50万贫困人口从中受益。
据介绍,河南省已下达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77.13亿元,将统筹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等基本生活保障。
从2023年1月1日起,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57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4260元,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286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178元。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提标后,2023年农村低保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分别比2023年提高10.4%和7.2%。
除了提高标准,河南省还将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的家庭纳入救助范围
据河南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将继续以扶贫为重点,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科学制定农村低保标准,确保扶贫期间农村低保标准略高于国家扶贫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