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阶梯电价将分为三档:
第一档月用电量180度及以下,电价维持现行价格水平不变,即每度0.5元电价;
第二档月用电量181-280千瓦时,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即每千瓦时电价0.55元;
三档月用电量281千瓦时以上。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电加价0.3元,即每度电加价0.8元。
辽宁省居民阶梯电价计算周期调整为年用电量;
这意味着,即使在夏季等高峰月份,人们单月用电量超过180千瓦时,其他月份的用电量也不会受到阶梯电价的影响。具体方法是:
一年内累计用电量2160度(180度 12个月)及以下的,按第一档电价标准执行;
年用电量高于2160度低于3360度(280度 12个月)的,按第二档电价标准执行;
年累计用电量超过3360度,超过3361度的,按照第三档电价执行。
辽宁省电费缴费方式
业务窗口缴费: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下属14家供电公司所有业务窗口均提供电费代收服务。
银行办事处缴费:客户持电费单据,到与供电公司签订电费代收协议的当地银行网点缴纳电费。
充值卡缴费:在指定地点购买充值卡,刮去涂层,根据获取的密码通过95598供电服务热线自动语音系统完成缴费。
电话(银行)缴费:客户办理电话银行开通手续后,使用任意电话,刷银行卡即可轻松缴纳电费。
网上缴费:客户办理完网银开通手续后,登录银行网站,用银行卡缴纳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