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标准再次“升级”:
自2023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由810元统一调整为850元,低保标准居全省第三位。
据统计,截至2023年底,全市各类困难家庭37816户55276人,其中领取低保家庭29806户39649人,低保金额3.03亿元。
目前,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实行“两个统一”,即城乡低保标准统一,区县(市)低保标准统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40% ~ 50%确定,并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变化情况及时调整。
据统计,作为低收入农民的转移性收入,低收入保费已经成为他们增加收入的主要渠道。2023年前三季度,我市低收入农户人均转移性收入6212元,即前三季度低收入溢价,占总收入的59.9%。截至2023年底,全市各类困难家庭37816户55276人,其中领取低保家庭29806户39649人,发放低保资金3.03亿元。提高出价后,低保对象年人均收入将增加480元。2023年,政府将增加民生支出约3482.2万元,惠及约4.16万登记和新增低保对象,为低收入农民实现高水平全面小康做出贡献,有效助推我市高标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