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甲亢的意思是孕妇在妊娠的期间出现了甲亢这样的疾病,如果不能及时的对其进行治疗,其造成胎儿的病死率是非常高的,又或者会对胎儿造成畸形的影响。孕妇在每个阶段都应该定期进行检查自己的身体状况和胎儿的发育情况,及时了解身体的健康。
妊娠甲亢
妊娠合并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亢)是仅次于妊娠期糖尿病引起孕妇及胎儿病死率升高的主要原因之一,未治疗的甲亢孕妇其早产、流产、致畸及新生儿低体质量和新生儿病死率均显著增加。2002年NHANES调查数据显示,美国甲亢的患病率为1%(0.4%为临床甲亢,0.6%为亚临床甲亢),最常见的病因为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Graves病)。由于Graves病好发于女性(男:女=1:5-10),尤其是育龄期女性。因此,妊娠期甲亢并不罕见,发病率约为0.1-0.4%。Graves病的育龄妇女是妊娠合并甲亢的主要患病人群,约占85%
疾病危害
妊娠期间合并甲亢对孕产妇及其后代可造成多方面的不良影响。未经治疗或没有良好控制的甲亢对妊娠结果的不良影响包括:对孕妇的影响有死胎、早产、先兆子痫、充血性心力衰竭、甲亢危象、流产、胎盘早剥和感染;对胎儿的影响有新生儿甲亢、宫内生长迟缓、早产儿、足月小样儿(SGA)。另外,妊娠甲亢还可导致胎儿和新生儿出现多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异常,包括胎儿和新生儿甲亢或胎儿新生儿甲状腺功能减退等的发生。不同孕期合并甲亢,其影响也不尽相同。妊娠早期存在甲亢,导致孕妇发生自然流产的危险性增加;妊娠中晚期存在甲亢,导致妊娠高血压、先兆子痫、早产危险性显著增加。此外,妊娠对甲亢也有加重作用,可导致甲亢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甚至甲亢危象的发生。Millar报道181例甲亢对妊娠的影响,SGA的发生率是正常妊娠组的9倍,Momotani报道未接受治疗的甲亢患者发生的胎儿畸形发生率为6%, ATD治疗组发生率则为1.7%,甲状腺功能正常组的发生率仅为0.2%。
临床表现
妊娠期间甲亢妇女的临床表现与非妊娠妇女甲亢的临床表现相同,均表现为不同程度甲状腺毒症,如怕热、多汗、心悸、体重增加迟缓、大便次数增加等。妊娠期间,由于正常妊娠妇女也可出现多汗、怕热、心跳加快,脾气急躁等类似甲状腺毒症的表现,与甲亢导致的临床表现有时很难鉴别。但妊娠期间,如果孕妇出现体重增加迟缓、不增加甚至下降、甲状腺肿大伴血管杂音、心率增快、近端肌无力等,尤其是存在眼球突出或胫前黏液性水肿、或既往有甲亢或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史或有甲状腺疾病家族史者,应高度警惕甲亢的可能。